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3〕71号)精神,我校大学生参加2024年新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说明如下:
一、缴费标准和待遇享受期
1、缴费标准:380元/人/年。
2、待遇保障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信息采集与缴费:
1、对已办理医保参保登记的我校大学生,本人核对信息无误后(尤其要注意参保地点是否正确),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首次实名登录—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提示,进行缴费。
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2、对未在新乡市参保过城乡居民医保的大学生,以学院为单位,集体上报参保登记电子信息表,医保办邮箱1730518715@qq.com。(上报后请等待3—7天,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费,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15日。
三、参加新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能同时参加其他地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如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医保办电话:3329280
河师大医院医保办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新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docx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办(2023)54号(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