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作物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33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9 年3 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凡进入“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在每年3 月20 日前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参加考试的地点。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同意。
四、工作流程
1、2月24日前,申请人员通过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2、2月24日-26日,申请人员到学校研究生学院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等,接受资格审查。
注: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的具体安排已在研究生学院网上发布。
3、2月20日至
4、3月26日前,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报考者资格。
5、4 月4 日前,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
6、5月10日至
7、5月27日,全国统考,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
五、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语种和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三个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历史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软件工程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二个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建筑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护理学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
所用语种和学科对应的考试大纲及指南的版本: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作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农林经济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教育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三版;经济学、临床医学和法语等学科(语种)使用第四版;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以及法学学科使用第五版;俄语使用第六版。
六、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将下发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考生、学位授予单位及用人部门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附件:考生报名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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