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凭录取通知书到宿管科(青年公寓2号楼)领取住宿通知单,再到西校区研究生公寓1、2号楼办理住宿手续(不在学校住宿的新生不要到宿管中心领住宿通知单)。需要迁户口的新生将迁移证自行交到户籍室(老图书馆东门一楼)。
2. 9月7日按要求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录取的教育硕士中学科教学各专业到相应学院报到。交婚育状况证明卡(务必填写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学号)、工资关系(注明学号、学院和专业),并以学院为单位在开学两周内交到研究生学院研招办,逾期不再受理。
3.到学院注册、报到,领银行卡(交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学号)、体检表、研究生证等,然后持银行卡到建设银行交纳学费、住宿费。
4.校医院通知: 9月8日新生到校医院北门体检,数、理、化、生、环境、水产(博士、硕士)六个学院安排在上午,其它学院安排在下午。(1、须如实填写体检表表头所有项目,“学制”写在体检表的名字上方,“学号”填写录取通知书上的学号。贴一寸照片(无照片不能体检),体检不必空腹;2、各院新生由辅导员带队,按体检时间安排提前10分钟到达校医院后院(走北门),由体检人员讲解体检注意事项。体检结束,经主检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医院;3、遵守体检纪律,积极配合体检,严禁冒名顶替;4、新生每人交体检费30元,自愿缴城镇医疗保险费三年学制90元,两年学制60元,各院统一收交。)
5. 9月7日、8日两天各学院安排新生入学教育,内容见迎新工作通知,指导学生正确填写研究生管理系统和研究生证的相关内容,并召开导师与学生见面会。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进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和网上选课,由导师审核。
6. 9月9日上午随本学院参加学校开学典礼,下午开始上课,公修课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安排(网上查询),专业课由各学院安排。
7.每人准备一寸近照8张(不用上交),用于办理研究生证、住宿证等。
8.12级休学和支教研究生,到校计生办(1号楼407)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计生办开具相关证明后方可复学。
9.不能按时报到者需书面请假,需休学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参见研究生学院网站“学籍异动” 栏目。
研究生学院 研工部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