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2013级研究生奖学金发放通知

时间:2013-10-29浏览:10403设置

各学院:

2013级研究生报到后,研招办整理汇总各学院提交的有关材料,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关于档案情况。2013级研究生核对附件中自己档案情况,如果与实际不符请到研招办纠正。每个已报到研究生必须保证档案到,或者已经签订定向、委培、自筹等协议,其中档案情况列标记为“本校应届”、“本校往届”的视同档案已到。本校教师务必有人事处出具的证明。

2.关于工资关系。工资关系是发放普通奖学金参照条件之一,也与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时的工资有关联。《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收交情况见附件。是否需要办理《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如下,必须办理者,由原档案所在单位或实际工作单位开具《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其中是否参加过工作以报考研究生时所填写的信息为准。

普通全日制应届生

不需要

已签订定向、委培、自筹协议

不需要

非普通全日制应届生

录取前曾经有过工作

必须办理

录取前从未参加过工作

早于20116月毕业(即超过教育部规定的择业期)

必须办理

20116月及经后毕业(即在教育部规定的择业期内)

不用办理

3.关于奖学金。普通奖学金将于11月发放,一次发放911月,共3个月,以后按月发放,下年共发放10个月,78月份不发放。具有以下情况的研究生不发普通奖学金:

(1)已经签订定向、委培、自筹协议者;

(2)必须办理工资关系转移,但没有办理者;

(3)录取为自筹经费(即自费,包括学院资助的自费)者;

(4)长期不在学校者,但经学校同意外出的学习、交流等不在此列;

(5)档案不在学校者。

研究生学院将不定期到上课教室点名。

4.关于学费。请同学们按时缴纳学费,学院提供资助者,由研究生个人先行缴纳,然后学校将学院资助的部分发放到研究生的银行卡中。

附件:报到情况.xls

研招办

20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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