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18年通过全国统考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已公布(附件1)。请通知他们来学校交纳第二年学费,并安排学位论文开题事宜,要求如下:
1.时间:具体来校交费和开题时间由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并通知申请人。交费最晚11月15日前完成(公休日及周二下午和周五下午除外)。
2.交费要求:财务处不收现金,申请人需持银行卡交费。
3.工作程序:
l申请人按学院通知的时间到学院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贴上近期两寸彩色照片。申请人也可提前填好。学院负责人对申请人填写的登记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
l申请人在学院领取《第二年学费交费通知单》,凭《第二年学费交费通知单》到财务处交纳第二年学费。
l申请人交费后需将交费收据复印三份交所在学院。
l学院负责人对交费收据审验后,将交费收据复印件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装订在一起(一式三份),一份留学院存档,二份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11月底收齐后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学院)。
l学院负责人审查申请人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如申请人已修完规定的课程,学院可安排申请人学位论文开题等事宜。
4.其他
申请人通过全国统考后,原课程班学号不再使用,以后材料均填写申请编号。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