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申报2019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9-11浏览:813设置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学位〔201820号),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9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包括: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河南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河南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二、申报条件

1.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

依据《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建设实施办法》的规定,围绕我省实施“三区一群”国家战略急需的行业、产业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开展申报工作。

1)培养基地由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牵头,联合有关大中型企事业、科研院所进行申报。

2)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学科,或拥有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

3)合作申报双方具有产学研合作的经历,具有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且双方签订联合建设培养基地协议书。

4)培养基地建设以应用型学科为主,侧重于我省经济建设特别是支柱产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包括资源与环境、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社会发展等。

5)培养基地应在校级培养基地建设的基础上申报。

2.河南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申报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高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高校并具有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办学理念先进,定位准确,办学特色鲜明,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度重视;已建立较好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社会认可程度较高。

3)有一支理论水平较高、实践能力较强、专兼职相结合、能够满足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需要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4)拥有能够满足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的专业实验室和数量充足、稳定的实习实践基地。申报高校与实习实践基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长期合作关系。实习实践基地管理规范、责任落实、合作效果好。

5)具有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能够体现自身优势和特色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且在经费投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和建立研究生奖助贷体系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3.河南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申报课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课程应为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必修课程(含有涉密内容的课程不得申报),一般应为校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2)课程目标定位明确,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或辅助材料,能体现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特点,体现本学科领域最新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成果。

3)课程教学团队优秀,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教学改革成果,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承担本课程实质性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

4)课程整体基础条件较好,实际开设讲授过3届以上研究生。

5)课程资源应具有较大共享价值,可与多所高校或多个学位授权点设置的同类必修课程实现资源共享。课程所在高校信息网络条件较好,能满足课程资源的网络共享需要。

6)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教改研究和实施方面成绩显著,在促进研究生创新教育,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上取得了实效。

7)申报高校重视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建设措施落实到位。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申报程序

1.学院推荐。每类项目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项,且应符合申报条件。

2.校内评审。通过校内评审确定申报项目名单。

3.学院准备正式申报材料。

4.研究生院将申报材料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二)时间安排

1. 914日下午1730前,各学院将《拟申报项目情况介绍》(附件1)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培养办(文渊楼117)。正式申报材料暂不填写。

2. 917-18日,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确定申报项目名单。

3. 928日上午12点前,学院将正式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附件:1.拟申报项目情况介绍.docx

2.豫学位〔2018〕20号-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3.教研〔2012〕1035号-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建设实施办法.doc


研究生院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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