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8]3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协调解决我省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文件精神,我校研究生参加新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办法说明如下:
一、交费标准:150元/年/生(低保、残疾学生缴费标准一样)。
二、按参保年限交费:研究生可缴费年数为1年,2年,3年,如果一次性交齐整个研究生学制的保险,按照每年每生150/年收费;如要分年份单独办理的话,2019年度按照每生150/年收费,后续年限按照参保当年标准进行缴纳。
三、参保时间与表格填写方法:
1、参保缴费和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15日。
2、我校大学生参保以学院为单位集体上报参保电子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各学院需按照缴费年数分别制表(各表按学号排序),汇总表电子版于12月13日报送至研究生院思政科,并到校医保办核对后,将参保费用交至建行学校帐户,缴费后可直接将缴费凭证送至校医院医保办。
3、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请填写“XX学院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协议书”,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
4、表格内黄色为必填项,参保年度+缴费年度=毕业年度,参保年度统一填写2019,如学生参保1年,毕业年度即为2019+1=2020。
四、自2019年起,大中专学生参保缴费标准按当年我省有关文件执行;若出现文件下发较晚等情况,经请示省医保、财政、教育等部门同意,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缴费标准原则上可按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即2019年参保学生缴费标准最低为220元/年/人)执行。
五、参加新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能同时参加其他地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大学生参加新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报销的相关说明.doc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