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相关说明

时间:2020-03-18浏览:8049



为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不降低学位授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扎实推动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校2020年上半年学位申请工作说明如下:

一、落实导师责任制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导师应积极主动关心研究生的身心健康,通过线上交流研讨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指导研究生充分利用学校开放的文献资源,为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帮助,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给予及时指导。

二、加强培养单位管理

未接到学校开学返校通知,学院和导师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研究生提前返校各学院应及时掌握研究生动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对2020年上半年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研究生的管理,务必及时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认真摸底排查过程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研究生院反映。

三、严格学位论文质量

重点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把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不受疫情影响。各学院、导师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未进校前,研究生预答辩、论文评审、正式答辩等环节,各学院和导师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确保人员不聚集,但审核标准、质量要求不降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需保存相关视频,留档备查

四、学位申请工作安排

(一)学位论文提交及评审

原则上除因疫情原因无法完成学位论文且已备案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主要是指前期已统计的理工科部分毕业研究生)外,其他学位申请者均应在48日前提交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和评审;其他特殊情况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经个人申请、导师审核、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可适当延期。

因疫情原因不进校无法完成学位论文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待返校后继续完成学位论文后,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将按照“随交随送”原则,尽最大努力保证符合要求的研究生按期毕业和授予学位。

(二)学位论文答辩

首批毕业研究生答辩时间段为520-614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在617日前提交学院学位授予报告。第二批提交学位论文的学生,学院可根据学生论文完成情况、评审进度,适时安排答辩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时如仍在疫情防控期间,应采用远程视频形式进行,不组织现场答辩。远程视频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答辩质量等必须与现场答辩保持一致,其它要求按照学校原有相关要求执行。进行远程视频答辩的研究生应在单独空间全程独自完成,答辩结果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答辩主席、答辩委员、答辩秘书等人员相关表格签名可采用电子签名或后期补签。

(三)学位评定时间

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并考虑研究生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需求,上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初定为6月底。同时,根据疫情影响情况和学位申请工作整体情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7-8月期间增开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四)学位申请程序和具体要求

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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