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考试须知

时间:2020-12-12浏览:6944设置

各学院(部)、全体考生:

  入冬以来,国内多次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为持续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秩序,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河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考试须知》转载如下。今天是全国研考倒计时健康检测第一天,请各位考生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按要求做好,请各学院(部)通过各种渠道将此“须知”通知到每位在校考生。

  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到考研教室对我校考生随机抽查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12日

以下内容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原文链接:http://www.heao.com.cn/main/html/yz/202012/content_19211592130.html


河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考试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考生自我防护意识,承担对社会的防疫责任,现将考生健康考试须知公告如下:

  一、考前准备

  1.河南健康码申领。考生需于考前14天提前通过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下载“河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续关注健康码的状态,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2.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3.健康申报考前14(1212)起,必须坚持每日上下午测量本人体温、如实记录健康监测情况,请登录网址http://www.heao.gov.cn/attach/202010/20201030113724_3350.pdf查看下载《河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用A4纸单页面打印,如实填写后亲笔签名,于1226日上午考试时交考场监考员,并主动配合考点其他防疫措施等,不准瞒报、漏报。

  出现“河南健康码”非绿码、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有发热(体温≥37.3)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要及时诊疗和排查,并向本人在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点如实申报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并凭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参加考试。

  4.赴考准备。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赴考途中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根据需要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需要在外住宿和餐饮的,要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用自助餐或分餐制用餐。应届本科毕业就读学校组织集中送考接考的,考生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有序参加考试。

  二、入场检查和考试要求

  1.请提前1小时佩戴口罩到达考点,注意保持社交距离。

  2.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出示当地健康绿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

  3.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请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考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4.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入考场进行身份验证前,摘掉口罩放入自带便携包放置在考生物品放置处,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考生向负责入场验证的监考老师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将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于首场考试入场时交给监考员。入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使用口罩。

  5.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将考场使用的口罩向内对折放置在座位桌上,用文具盒一角轻压,不得带出考场。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在考点内滞留。

  6.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主动报告监考员,经考点医务工作人员综合研判后,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的,引导考生沿备用隔离通道转入备用隔离考场,补足时间,继续考试。

  7.中高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全部考试科目结束后1天内,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健部门组织考生进行核酸检测。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追究相应责任。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网站另行公告。

  3.本公告内容仅针对疫情防控,《考场规则》等其他事项请查阅我省及各报考点发布的其他公告信息。

  4.请考生从现在至研考结束前的时间里,关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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