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通过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 号)文件精神,依据我校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方案和通知,由研究生院和各相关培养单位组织了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毕业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
参照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共有104名教育类研究生通过了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含笔试、面试)考核,报学校和上级部门审核,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3个工作日,为5月20日至5月24日。请各单位通知相关研究生认真核对,信息有误或有异议的于公示期内与质量保障科杨老师联系,联系电话:3329307 。
若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经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教师资格中心反馈无误后,学校为其颁发相应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