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将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为做好教指委案例征集工作,我校做以下安排:
1、 按照通知要求条件申报,每学院提交1-2篇优秀案例;
2、 2021年12月20日前,各培养单位将预报案例人员统计(附件3),以及初步完成的案例,提交给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3、 2022年1月5日前,研究生院根据提交案例和限额情况,确定继续完成案例编写的人员;
4、 2022年2月25日前,将已完成的教学案例填写至案例库并进行保存并告知研究生院,系统填写日期为2月18日-3月3日;
5、 2022年3月3日前,案例编写的人员进一步修改并在案例库中提交案例;
6、 2022年3月6日前,研究生院将已经提交的所有案例进行汇总,并上交教指委。
联系人:质量保障科杨老师,电话:3329307,邮箱:34337087@qq.com。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