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关于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的预通知

时间:2023-03-17浏览:10设置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现将我校近期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1. 我校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的复试预计3月下旬开始,由各学院分批组织,复试形式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2. 近期学校及各学院正在拟定复试录取办法(含复试形式),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的网站。

3. 我校调剂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校调剂政策将随复试录取办法一同发布,请考生耐心等待及时关注。

4. 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以下(1)-(5)项材料;补充材料各位考生可选择性的准备。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位网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相关说明:成绩单(有的学校是学籍表),其上盖的公章,应届生为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是档案的原件;往届生一般手中无原件留存,因此需从所属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其提供的是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上述的两类公章的成绩单是同等效力的,即考生提交任一款均可。

(4)研究生院网站2022年10月11日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名单》,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诚信复试承诺书,请下载后填写并签名。

补充材料:

(1)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3)专家推荐信;

(4)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荣誉。

以上信息均为预先通知,请各位考生以我校后续出台的“复试及录取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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