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中外国语分数线划定原则,我校外国语分数线如下: 教育博士47分;学术型文科63分;学术型理科由于不满足1:3比例要求,分数线由各专业自行划定。 各学院在上述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或方向)复试线。 外国语成绩公布如下,请考生通过考生编号查询(缺考的成绩记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