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精神,通过研究生个人自愿申请,培养单位申报,研究生院审核,现将申请情况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培养科提出。
公示期:2023年11月13日—11月15日
联系电话:0373-3326186
邮箱:yjsypyb114@163.com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3日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精神,通过研究生个人自愿申请,培养单位申报,研究生院审核,现将申请情况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培养科提出。
公示期:2023年11月13日—11月15日
联系电话:0373-332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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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