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吴坤宇发布时间:2012-12-05浏览次数:243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为强化学院的学生经费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学院学生经费的使用效率,全面推动我院学生工作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财务管理体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经费支出范围

1、活动费支出范围。

活动费是指为保证活动正常开展而必须配备的活动用具及消耗品所需的经费。包括笔、墨水、公文夹、订书机、电话机、档案袋、信封、各类纸张(含打印纸、复印纸)、计算器、磁盘、硒鼓、复印费、卫生用具、茶杯、茶叶、毛巾、肥皂等。

2、奖励经费支出范围。

奖励经费指因表现突出学校奖励的经费,主要用于鼓励先进集体和个人更好地开展活动。支出范围是:笔、墨水、公文夹、订书机、电话机、档案袋、信封、各类纸张(含打印纸、复印纸、)、计算器、复印费等。

3、困难资助支出范围。

困难资助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贫困生工作暂行办法

第二条 经费的报销审批流程

报销经费费用,必须在符合财经纪律和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前提下自主使用经费,凡违规使用的,不予报销。其审批流程为:

经办人(整理单据) → 证明人(签名) →副书记审核(签名)→学生处负责人批准→财务处审核、报销。

困难资助审批流程为:

困难学生提出申请 → 班级审核→审核通过人签名 →副书记审核(签名、盖章)→学生处负责人批准→财务处审核→发放。

第三条 建立经济责任制

学院经费支出实行按项目审批制度,明确经费审批权限和管理职能,落实“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制,各项费用支出必须在年度经费指标内审批和报销。

第四条 经费使用申报和审核

为了保证开展工作最基本的资金需要,每月1-5日向学生处报上月使用的经费。

经费报销财务审核,是对已发生的具体会计业务票据的合法性、数据的正确性等方面的把关。院党委在办理经费业务报销过程中,应严格按经费报销流程的顺序进行。

第五条 本办法由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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