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
实行合格证制度的实施办法
一、总则
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广泛动员和组织大学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对于青年学生的素质拓展和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院学生投身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水平,推进该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继续实行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合格证制度,特修订本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在总结以往我院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阐述了社会实践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活动内容、组织方式、保证机制、考核办法等,是指导和规范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依据。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大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具体形式包括:实践教学、专业实习、军政训练、社会调查、义务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制作发明、科技竞赛等。
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工作原则是:
(1)坚持育人为本,牢固树立实践育人的思想,把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
(2)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原则,保证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期健康发展。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4)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参加社会实践,确保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社会实践的全过程。
(5)坚持整合资源,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良好局面。
三、活动内容
结合我院实际,并根据其组织形式和功能定位的不同,大学生社会实践主要划分为A、B两大类:
(一)A类
1、实践教学类
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主要包括教学实践环节和各种类型的专业实习两个部分,由教务处及相关部门会同各学院,结合专业培养计划予以落实。
2、军政训练类
军政训练作为我校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包括集中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课、国防教育志愿者活动等,在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由武装部牵头组织实施。
(二)B类
1、社会服务和公益劳动
(1)社会服务类。包括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等。
(2)公益劳动类。包括各种形式的义务劳动、公益活动以及挂职锻炼、志愿者活动等。
2、社会调查与参观考察
(1)专题调研。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列出专题调研大纲,组织学生就社会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也可以选择当前的社会热点或百姓热门话题,自定专题进行调研、考察、访谈并形成书面报告。
(2)企业调研。企业调研包括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销售等情况的调查,包括企业形象设计、产品质量调查、市场占有率分析,还包括接受企业的委托进行产品促销、广告策划等活动。
(3)农村调研。围绕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相关的改革发展、政策落实、劳动力转移、农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特定地区的社情民情等问题进行调研分析。
(4)毕业生社会适应性调查。通过寻访校友、深入厂矿企业、国家机关等方式,就大学毕业生成长发展情况、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大学生、在校大学生如何根据社会需要完成自我塑造等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并对学校就有关人才培养规格、培养方式等问题反馈信息,提出建设性意见。
(5)参观考察。组织大学生寻访革命老区、红色根据地、伟人故居、战场旧址,参观各种类型的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到改革开放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的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学习参观,了解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
3、课外学术科技文化活动
组织开展各类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文化活动,包括科技文化节、文化艺术节、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大学生创新行动计划、校内外各类学术竞赛、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等,不断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养,规范和促进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大学生提高创业技能,投身创业实践。
四、组织形式
大学生社会实践按照分类推进的方式组织实施。A类实践活动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执行,B类实践活动采取点面结合、集中与分散结合的方式贯穿整个学习过程,覆盖全体学生。
A类实践活动由教务处、学工处、武装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B类实践活动采取学校和学院相结合的方式。学院每年组织若干重点团队,各年级组织若干小分队开展相对集中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余同学按照学院的统一要求,就近就便地自选项目开展实践活动。
五、保障机制
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会实践的整体规划和活动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院团委;各年级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社会实践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和专业特点,提出社会实践活动具体方案。
经费保障 A类活动经费参照学院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B类活动按在校学生人数5元/人·年的标准拨给校团委专项经费;各年级按学生人数3元/人·年的标准划出专项经费支持假期的集中社会实践活动。在此基础上,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资助,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金,重点支持学院和各年级集中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
师资保障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派教师担任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学生工作干部担任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者,经考核合格,给予一定津贴;业务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者,经考核合格,计入一定工作量。
基地保障 院团委通过努力,争取建立5个左右长久稳固的社会实践基地;各年级自行建立2-3个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制度保障 要严格执行社会实践学分制的规定,凡拿不到合格证的学生,一律按必修课不及格论。院团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社会实践的组织、考核、奖励等系列办法。
六、考核办法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在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分类实施。
A类活动由院团委、教学办公室会同各年级,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的学分。
B类活动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评定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学年考核等级合格及以上者,计1个学分。在校本科生取得2个学分、专科生(专转本)取得1个学分后,由学校颁发社会实践合格证书。学生须取得社会实践合格证书方可毕业。
B类社会实践活动的考评工作,由各年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学院要聘请两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相关教师组成考评小组,重点对二、三年级学生进行考核,给出相应的成绩,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后登记入册。当年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应在下一个学年度内择期补修。
大学生在校期间,除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参加A类实践活动外,还应按学院要求积极参加B类实践活动,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其中参加“三下乡”或“四进社区”活动的时间总计不少于两周。每学年社会实践活动完成后,学生要认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社会实践登记表,撰写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各年级将社会实践优秀成果汇总上报,由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级(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表彰和奖励。
学生在读的最后一个学期初,学校对已修满规定学分的应届毕业生颁发社会实践合格证书。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团委
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