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认知和意动:康德敬重感的三个维度
惠永照
摘要:对于“敬重”这一康德道德哲学中的重要概念,我们可以从情感、认知和意动三个维度来加以考察。从情感的维度看,敬重始于因道德法则对“自矜”的限制和对“自大”的消除从而在主体内心产生的痛苦体验,终于内心情绪激荡消退而达到的平静状态。从认知的维度看,敬重的意识包含三个层次:一是对道德法则直接规定意志的意识;二是对道德法则至上权威性的意识;三是对道德法则至上权威性认同的意识。这三层意识伴随着敬重的情感状态并构成了由痛苦引起的情绪激荡消退后留存于内心的东西。从意动的维度看,敬重之所以能够成为动机,首先在于人性的恶并不是一种纯粹的恶意而只是一种心灵的颠倒,从而我们仍然有机会再将其颠倒过来;其次在于敬重对自爱动机的克服,从而使道德法则的权威向主体显现;最后在于主体对自爱原则和道德法则的重新排序,从而道德法则被选择为行为的动机。主体的道德行为并非出于敬重感的强制,而是仍然建基于主体的自主性之中。
关键词:康德;敬重;情感;认知;意动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李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