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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招生就业处发布时间:2023-12-11浏览次数:10

各相关部门、学院(部)、书院: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函》的通知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决定组织申报用人单位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请与对接

请各单位根据人才培养及就业实习的实际需求,聚焦供需对接就业育人成效发挥,认真学习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及相关文件内容,明确项目的意义和目标,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就业方向,积极主动联系对接相关行业用人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申报。

高校项目申报人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项目公布”栏目,查看企业项目详细内容,根据企业项目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

二、用人单位评审

有关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高校《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评审,与评审合格的高校签定项目协议(附件3),请相关学院自行完成校级合同签订流程,并于2024年1月31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提交校企合作信息并上传《校企合作协议》。

三、时间安排

(一)填写好的《项目申请书》(附件2),统一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28日17:00前到招生就业处招聘服务科(致远楼305室)审核、盖章,并于12月31日17:00前登录项目平台,将项目信息及《项目申请书》提交至用人单位。

(二)教师登录账号需要由招生就业处或学院(部)党委(总支)副书记添加;其他部门、书院或申请由招生就业处添加的学院(部),可填写项目申报人名单模板(附件5),于12月28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upengfei@htu.edu.cn;待账号添加成功后,使用本人学信网账号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流程参看平台“用户手册”)。
(三)请相关单位于2024年1月26日前将完成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及《项目申请书》扫描成PDF电子版报招生就业处备案(电子邮箱:zhangjiangli@htu.edu.cn)。

四、项目立项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将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复核,公布项目立项名单。

人:张江利鲁鹏飞

联系电话:3329123 3328818

招生就业处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汇总表.pdf

附件2:第三期××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议(参考).docx

附件4:关于公布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函.pdf

附件5:项目申报人名单模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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