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公示及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者:刘骏飞发布时间:2023-05-14浏览次数:1054

文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公示

及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根据《betway官方app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和《文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办法》,在学校统一划定的文科外国语分数线为63分,专业课成绩60分以上的基础上,按13比例进行复试。

初试成绩及复试名单见下表: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方向

代码

报考方向

外国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

总成绩

备注

104763100905049

黄 颖

05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68

90

95

253

准予复试

104763100904038

王晓晨

04

中国现当代文学

72

91

82

245

准予复试

104763100901003

徐永晴

01

文艺理论与批评

63

89

88

240

准予复试

104763100905045

赵晓晓

05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70

72

88

230

准予复试

104763100902007

郭淑怡

02

汉语言文字学

77

74

78

229

准予复试

104763100902009

吕金明

02

汉语言文字学

63

81

84

228

准予复试

104763100903017

王一如

03

中国古代文学

67

69

88

224

准予复试

104763100903020

许 迪

03

中国古代文学

63

84

77

224

准予复试

104763100905047

柴 玉

05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86

60

76

222

准予复试

注:仅公示进入复试考生成绩。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内容

1.学术水平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外国语听说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a.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

b.英语听说能力,占10%

c.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及综合素质占4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差额复试。文学院2023年度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博士点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人数

直博

普通招考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5

2

3

2.复试成绩由专业知识综合运用(50%)、英语听说能力(10%)、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及综合素质(40%)三项组成,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名单依据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择优录取,在复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研究方向专业科目二的初试成绩。

(三)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与方式

复试方式:线下面试

复试时间:2023515日上午8:30

复试地点:文学院二楼会议室

3.复试过程

考生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复试顺序后,按序进行复试:

1)自我介绍;

2)专业英语测试;

3)专业测试;

4)评委现场提问。

4.复试内容保密要求

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摄录(录像、录音),严禁考生将复试相关内容发到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学校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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