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0-10-11浏览次数:174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规范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材料审核
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指派专人及时做好新生党员的信息统计和党员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必须是经过密封且加盖原单位党组织公章。新生党员持有组织关系介绍信,但档案中没有相关材料的,要通知其尽快与原单位联系将材料补齐。
2、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新生党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资格审查。审查中要着重看其入党时的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要求,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有关栏目填写是否规范,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异地发展现象等。审查结束后认真填写《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汇总表》。
3、对于入党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的新生党员,要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支部大会何时召开、介绍人是谁、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情况”等,调查时要有记录,被调查对象要对谈话记录签名确认。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突击发展、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手续不完备等情况,要在《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中如实注明,由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组织关系接转
  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撰写简单明了的资格审查工作报告,连同组织关系介绍信(接受2010年新生党员培训的部分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已交于组织部,名单详见附3)、《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汇总表》、《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等材料,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勤政楼401室,电话:3325870,联系人:高飞),集中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对于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新生党员,要督促其尽快接转。组织关系转入后,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尽快将他们编入一个党支部,录入党务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三、工作抽查
  校党委组织部将对新生党员资格进行抽查,并将具体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单位评先创优的依据之一。
  四、时间要求
10月24日前学院党委(党总支)进行材料审查;
10月25日—28日 组织部审查上报结果, 接转组织关系。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要在10月底以前接转完毕。若有特殊情况,请向所在学院党组织事先说明。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010月8日
1:《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汇总表》附1.xls
2:《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2.doc
3:已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新生党员名单附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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