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活动办: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4-12-26浏览次数:5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近日,省委活动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豫群办发〔201443号)文件,对开展“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现将电子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各时间节点的要求明确如下: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立即开展自查和内部的逐级检查。

2.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学校考核组自 20141231起,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对各单位整改落实“回头看”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党政正职代表领导班子述职时,须将本单位确定或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说明。

3. 2015 年1 月6 相关管理服务部门、各教学单位,将本部门本单位确定或承担的应于201412月前完成的整改任务(重点总结201410月至12月间应该完成的远期整改事项和制度建设事项)落实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已经完成的任务,要说明完成的措施和效果;未能如期完成的,要说明原因、目前进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4.相关管理服务部门涉及的制度建设事项,如果已经完成了起草工作,务于 201516前按程序报学校相关部门上会研究。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豫群办发〔2014〕43号).pdf

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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