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党组研究决定,对在我省高校中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及重点
推荐名额:原则上,各单位限推荐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
推荐范围: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包括学生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推荐重点: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掌握。各单位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绩突出。
三、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校党委对照推荐条件,遴选产生初步推荐对象,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省委高校工委。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曾被表彰为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不再推荐。已故党员不推荐。
四、报送材料
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对象审批表;
2、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3、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单位+姓名)。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于2017年5月16日16点前报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含照片)发送邮箱:hsddjpy@126.com
联系电话:0373—3325155
联系人:徐忠奎董长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