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委管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8-04-26浏览次数:108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将在委管高校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分配给我校11个优秀共产党员、7个优秀党务工作者和7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名额。根据学校实际,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及重点

1.推荐名额: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原则上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

2.推荐范围:优秀共产党员,在全校共产党员(包括学生党员)范围内进行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校党务工作者范围内进行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既可以推荐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可以推荐所辖党支部。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以往曾被表彰为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本次不再推荐。已故党员不再推荐。

3.推荐重点: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各单位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创建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工作,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高校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高校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高校党务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学校党员干部师生的信任和拥护。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绩突出。

四、推荐程序

1.基层推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照推荐条件,按照推荐名额,在本单位范围内遴选产生初步推荐对象,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2.评选公示。校党委组织部汇总各单位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牵头成立学校评审组。学校评审组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分配的名额,评选产生推荐对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研究上报。校党委根据推荐和公示情况,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上报省委高校工委。

五、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将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评出导向、评出正气、评出干劲。

2.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2日下午17:00前,报送以下材料:

1)推荐对象审批表;

2)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3)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单位+姓名)。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2),报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含照片)发送邮箱:hsdzzb@126.com

联系电话:03733325155

人:董长雨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doc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doc

4.填表说明.doc

党委组织部

201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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