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公选处级外交官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8-09-30浏览次数:25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拓宽外交官选拔视野,不断改善和优化驻外干部队伍结构,中央组织部和外交部决定联合开展公开选调处级外交官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将推荐处级外交官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正处级(或相当职务)干部一般不超过45岁,副处级(或相当职务)干部一般不超过40岁。特别优秀、工作急需的正科级(任现职级3年以上)干部也可作人选,年龄不超过35岁。年龄计算截至201810月。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能够比较熟练运用外语开展工作。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推荐人选应对党忠诚、熟悉国情、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较强,注重推荐经济、金融、科技、法律等专业素养好的干部和非通用语人才。

二、人选产生

各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干部进行动员,鼓励和支持其积极报名。学校将按照人选条件要求采取外语测试和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筛选,校党委研究审定后,最终推荐1名人选报至省委组织部。

三、有关情况说明

推荐的人选经省委组织部审定后,报至中央组织部、外交部进行资格审查、外语水平测试和考察等,确定最终人选,人选将接受为期8个月的岗前培训和实习。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调入外交部。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09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书记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报送至勤政楼411组织部办公室

联 系 人:刘起胜

联系方式:332515513462338296

组织部

201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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