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99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形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在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教职工优秀党员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教职工正式党员总数的5%,学生优秀党员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正式党员的5%(不包括2020届毕业班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比例不超过全校党务工作者总数的5%,原则上必须从事党务工作满2年。
3.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总数的30%,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申报,党委组织部组织评选,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先进党支部推荐比例不超过各单位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数的10%。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遵守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2)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教师党员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力争上游、成绩突出;学生党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学生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3)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严格落实学校工作要求,带头学习和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带头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新时代党员新形象,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师生员工广泛赞誉。(5)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
在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党务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2)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3)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1)对标《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中“五个到位”“七个有力”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制度,抓实抓好党组织建设与党员教育管理各项工作。(2)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师生号召力强,团结带领干部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引领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学校党员干部师生的信任和拥护。本单位师生无违法违纪情况。(4)在疫情防控期间能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创新开展党建工作,成效明显。
三、推荐范围和重点
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支部原则上从2018年和2019年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评选的“优秀五星级党员”和“优秀五星级党支部”中推荐,要具有代表性,注意结构和分布。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个人和党组织可以不受“优秀五星级党员”和“优秀五星级党组织”条件限制。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掌握,应注意向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党员倾斜。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不交叉推荐,今年已被推荐为省委高校工委表彰对象的优秀个人和先进党组织,本次不再参评。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要注重与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议和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工作相结合,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相结合。
四、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评选条件和分配指标,结合“五星级党支部”和“五星级党员”考评情况,遴选产生初步推荐对象,汇总推荐材料、提出推荐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2.研究确定。由党委组织部汇总、审核各单位推荐结果并组织评选,同时征求纪检等部门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学校党委研究。
3.表彰奖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表彰对象,并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内评优评先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评优评先的过程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过程,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出导向、评出干劲。
2.坚持好中选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既注重工作实绩,又注重群众公认,真正把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出来。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树典型、学先进、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
3.规范报送材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19日下午5点前,将《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等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至hsdzzb@126.com。
附件: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名额分配表.docx
中共betway官方app 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