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2-05-20浏览次数:1043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即将开始。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档案材料,是党员身份的重要凭证,是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时的基本依据。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不断规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要求如下:

一、规范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

1.明确档案材料类别。1)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自传、政审材料、群众意见、推优表、党校结业鉴定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各阶段公示证明等材料;(2)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推优表或党校结业鉴定表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皆应放入毕业生党员档案之中。

2.确保档案材料完整。毕业生离校前,各学院要重点检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中签名(签章)、时间是否齐全、规范,内容填写是否准确、完整;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负责培养人、党小组、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意见及入党志愿书中印章是否完备等,确保转出党员材料完整规范。

3.健全党员档案管理体系。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学生党员档案材料丢失问题,要求各学院一方面加强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学生生党员档案材料移交工作,不断完善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档案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党员档案管理体系,减少和杜绝人为原因导致出现档案丢失、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

二、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

各学院毕业班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工作,要以加强党的组织纪律观念为主要内容,合理安排集中教育活动,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坚决杜绝因组织观念淡漠、保管不善而导致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超期等现象。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个毕业生党员都接受有效的离校教育,并于610前将本单位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开展情况(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组织科邮箱hsdzzk@126.com

三、确保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顺畅

为保证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准确、规范、有序,现就相关工作做出以下说明:

1.已签订就业协议和已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其入党材料可根据档案馆要求装入毕业生学籍档案中,并随学籍档案一起发送至转入单位。

2.暂未考取研究生或暂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需转回其户口所在的村、街道办事处、社区等辖区内的党组织,其入党材料需经所在学院整理、密封并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后,交由学生本人带至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在进行网上党组织关系转移前,毕业生党员本人一般应先与转入单位进行沟通,在征得转入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3.党组织关系转到省外或非建库单位的,根据转入单位要求,先由各有关党委(党总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发起转接,生成电子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打印后,加盖党委公章(党总支的交至组织部统一盖章),交由本人携带至转入单位党组织;党组织关系转到省内的,应根据统计好的转入单位提供的具体转入单位支部名称信息,由各有关党委(党总支)在系统内发起。

4.毕业生党员毕业离校后,要及时携带档案到转入单位报到,根据当地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剩余工作。

5.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员和毕业班辅导员要尽职尽责,及时查看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毕业生转接流程进度,及时反馈督促提醒毕业生党员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或介绍信保管不善而导致介绍信过期或丢失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6个月没有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没有交纳党费、没有参加组织生活的毕业生党员,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视为自行脱党。

6.请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员和毕业班辅导员,认真统计、准确填写《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附件2),并于610前将纸质版报送组织部组织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sdzzk@126.com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员信息更新模块中,点击党员姓名后导出《党员登记表》并加盖本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后交由党员个人作为党员证明材料,导出前请完善好系统内个人信息。毕业生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为90,自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内发起转接后算起)完成组织关系转接。转外省外或非建库单位的,党员本人要将介绍信第三联(即回执联)及时邮寄或拍照至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由原毕业班辅导员和党委(党总支)组织员进行规整存档。逾期未收到回执联的,需及时与转入地党组织和党员本人联系,了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督促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员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安排此项工作,根据转移情况及时更新附件1中的信息,并于930之前将更新后的纸质版报送组织部组织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sdzzk@126.com

3.严格实行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责任制。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和落实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注意各环节之间的衔接与配合。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都应当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1: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xls

附2: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doc

betway官方app 党委组织部

20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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